谁可以申请
您可能符合以下两种途径之一的资格。您只能根据其中一个途径申请永久居留。
途径B:加拿大工作经验
要符合此途径的资格,您必须:
- 持有以下之一签发的有效护照:
-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
- 英国签发的英国国民(海外)护照,作为在香港出生、归化或注册的人
- 在申请时和获得永久居留时身体在加拿大
- 在加拿大拥有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
- 打算居住在加拿大的任何省或地区,魁北克省除外
- 参加批准的语言测试,并在以下任一标准中显示您在四项技能(阅读、写作、听力和口语)中达到5级水平:
- 加拿大语言基准(CLB)
- 加拿大语言能力水平(NCLC)
- 在申请前的3年内在加拿大至少有12个月的全职工作经验,或相当于12个月的兼职工作时间。
如何满足工作时间要求
要符合此途径的资格,您必须在加拿大工作:
- 至少12个月的全职工作(每周30小时),或
- 在申请前的3年内相当于12个月的兼职工作时间(总共至少1,560小时)。
如果您是兼职工作,每周不能超过30小时计入总工作时间。这是因为每周30小时被认为是全职,而不是兼职。
这些工作时间必须是合法允许的。这意味着您必须持有有效的工作许可,或您被豁免不需要工作许可。
您不能包括以下工作时间:
- 作为全日制学生的工作时间
- 自雇的工作时间
- 在加拿大境外的工作时间
- 因病假、产假或类似原因离职的时间
- 在加拿大境外的长期缺勤时间
- 失业的时间。
想和我交流,或任何加拿大工作、生活、学习有关问题或话题,都可联系老卢。我的微信:ludashu0755